现行文化遗产类保护督察工作分为两大基本类别,物质类文化遗产围绕文物进行保护督察制度设计,目前已经初具规模;非物质类文化遗产围绕“名录建设”和传承人保护进行保护督察工作,但尚未形成制度安排。在整合两大类(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