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印不但用在交易契约中,也广泛地应用在借据和租契中,并真实反映出贷、借双方的不平等关系。如:
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索善奴佃田契①,契约写有佃(租)田亩数、佃金及收取时间。
贞观廿二年十月卅日(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