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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电力系统标准频率及其允许偏差-地级电网调度倒闸操作

1.7电力系统标准频率及其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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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电力系统标准频率为50Hz;对容量在3000MW以上的系统,频率允许偏差为50±0.2Hz;容量在3000MW以下的系统,频率允许偏差为50±0.5Hz。

地级电网调度倒闸操作

肖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