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办发〔1984〕1号
潮湖区、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经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隆德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沙锦华 县政府负责人
副组长:梁宝勤 文化科科长
VB2vCrW0ppNUoVszn2ocTCfSO+uxoNthF34oxFMi(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