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清晨,我又一次在与闹钟的拉锯战中败下阵来。直到第三遍铃声响起,才猛地从床上弹起,胡乱抓起书包夺门而出。奔至十字路口时,红灯的计时器正显示着刺眼的“40”。
四十秒——足够我冲进教室放下书包,甚至还能在(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