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   /   繁体
“目的用途”不清时非法贩卖麻精药品行为的刑法定性-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2025年02期

“目的用途”不清时非法贩卖麻精药品行为的刑法定性

作者:杨成斌 凌浩洋 字体:      

摘 要:通说认为部分麻精药品具有双重属性,并以“目的用途”为标准评判其毒品或药品属性,然而在“目的用途”难以查清时,非法贩卖麻精药品行为的刑法定性出现较大争议,表现出两种裁判倾向。对此,应反思“双重属性(试读)...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5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