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文明乡风培育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精神基础与秩序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文明乡风培育工程”,进一步凸显了文明乡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战略意义。进入新发展阶段,人口流动、市场扩张、城乡融合、数字技术和社会结构变迁深刻改变着乡村日常生活、伦理关系和治理形态,传统礼俗约束力减弱,新的公共价值和现代秩序尚未完全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文明乡风培育面临多重张力交织的复合型失序困境。从“乡风失序-社会整合”分析视角,指出当前文明乡风的培育需要直接面向乡村振兴战略、面向乡土文化、面向市场挑战、面向智能社会、面向农民主体。聚焦五大关键议题:通过实践自觉与理论自觉的统一重塑“新乡风”,经由传统赓续与礼俗再造的结合培育“新礼俗”,借助义利共生与秩序重构的协同构建“新秩序”,依托数智赋能与场景构建的协调打造“新乡村”,通过共治共享与制度融创的结合培育“新农民”。最终构建“新乡风-新礼俗-新秩序-新乡村-新农民”五位一体的文明乡风培育路径,为乡村振兴中的文明乡风培育提供新的理论范式与实践框架。
摘 要:在后乡土社会,修复文化网络以实现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的迫切需求具有文明乡风培育的重要意义。豫西汉村以党支部领办的“花甲宴”仪式为载体,激活家庭代际情感、联结邻里互助关系并强化村社集体意识,某种程度上修复了“家庭-邻里-村社”三位一体的文化网络,有效实现了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花甲宴”仪式的组织机制为具有再生产动力的三要素耦合机制:基层党组织是发挥体制保障的主导要素,家庭代际成员、孝道使者、老年协会等自组织网络的主体支撑是低成本、高福利的主体要素,而村社文化共同体的重构则是提供精神凝聚与向心力的文化价值要素,三要素在运行中形成相互依赖、双向反馈的有机整体。豫西汉村经验为培育文明乡风、回应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提供了重要借鉴。
摘 要:本文基于对华中Y县三村的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调查,从乡村养老文化视角探讨农村家庭养老困境。研究发现,当地养老文化呈现出“崇孝”为表、“薄养”为实的鲜明特征。观念上,子女赡养责任被窄化,老人普遍内化“家庭负担”的自我定位;现实中,老人自养阶段被迫延长,代际物质与精神支持有限,高龄失能老人的家庭照料质量低下。“薄养”文化的作用机制在于通过模糊与转译尽孝的定义弥合传统孝道话语与薄养现实之间的张力。一方面,借助“会做老人”“子女能力不足”等叙事拓展尽孝行为的边界,使有限赡养获得道德认可;另一方面,通过将临终照料作为“孝心”的唯一象征重构尽孝行为的意义,掩盖老人自养阶段的生活困境。“薄养”文化生发于农民家庭发展目标的经济理性主义转变、村庄道德评价体系的残留以及社会舆论约束力的下降。乡村文化通过选择性借用和转译传统资源为变动中的生活实践提供合法性辩护,其名实分离反映了乡村公共道德的深层危机。未来要让乡村真正成为农民精神可栖息的家园,需重构乡村公共道德责任。
摘 要:基层政权位于政权组织体系的最末端,又处于密切联系群众和社会治理的最前沿。这种结构性位置赋予基层政权国家性、社会性和居间性三重结构属性。然而在现实中,基层政权的国家性不断收紧、社会性日益模糊,致使其居间性受到约束和限制,陷入压力行政与复杂社会的双向挤压结构性困境。从“国家性-社会性-居间性”三维框架出发,透过湖北省枝江市“三下沉”扩权赋能改革经验,可以发现,三重结构属性为双向挤压结构性困境下的乡镇政权治理现代化建设路径提供认识依据:一是以管理下沉优化乡镇政权的国家性;二是以服务下沉深化乡镇政权的社会性;三是以资源下沉强化乡镇政权的居间性。但扩权赋能并非终点,其在化解旧有矛盾的同时,亦可能催生新的治理张力。这表明需保持审慎的反思意识,在明确改革适用边界和衍生风险的基础上从容推进乡镇政权治理现代化建设。
摘 要:政策差异化执行是基层部门在多重制度压力情境下的普遍选择,反映了组织在制度压力与注意力分配之间的动态调适过程。本文以D镇“厕所革命”为例,采用过程追踪方法,构建“多重制度压力-组织注意力-政策行为”的分析框架,揭示基层组织在不同压力结构下如何通过注意力分配机制调整执行策略。研究发现,D镇政策执行行为呈现出由象征式、运动式至共谋式的阶段性演化特征,分别对应行政任务逻辑、政治动员逻辑与规避责任逻辑。制度压力的类型与强度变化、组织注意力的配置方式以及政策目标的认知转化,构成差异化执行的内在机制。差异化执行并非一种“失灵”现象,而是基层组织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基于多重制度压力和注意力分配的动态调整所作出的理性回应。未来应树立正确政绩观,优化政策执行的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降低政策差异化执行的生成空间。
摘 要: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为讨论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源泉和价值思考。新时代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实践创新,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重建治理的公共场域、重塑治理的运行机制、激发治理的精神内核,可以整合乡村社会的内部秩序;依靠共识性的共同利益目标的培育、包容性的利益协商机制的构建、均衡性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实现各治理主体间的利益聚合,从而为治理共同体的运行提供可靠的机制保证和深厚的利益基础。研究表明,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乡村社会秩序的整合重构和利益的重新聚合,有助于形成新的治理共同体关系结构和利益维护机制,可以破解市场化带来的各治理主体间关系陌生化和利益多元化造成的集体行动困境,从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
摘 要: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实践推进中却时常陷入“数字展演”的形式主义困境,技术投入与治理产出之间的巨大反差成为亟待破解的核心问题。通过引入制度同构理论,从组织社会学视角剖析数字乡村建设中形式主义困境的生成机制。研究发现,制度同构本身具有中性属性,但在“唯上负责”的考核体制、资源能力的结构性落差以及供需双方知识不对称的共同催化下,三种同构机制发生异化:强制性同构在压力型体制下异化为“指标式展演”,基层政府将工作重心从提升实效转向完成量化指标;模仿性同构在风险规避的政治理性作用下演变为“复刻式展演”,简单复制成功案例导致技术应用水土不服;规范性同构在专业化依赖背景下蜕变为“标准化展演”,供需双方的共谋机制使技术应用偏离民生需求。基于此,未来需从重塑考核激励、激活内生动能、完善协同网络三个维度推动制度重构,实现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摘 要:数字技术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动力,但实践中赋能愿景与治理实效相背离的现实张力日益凸显,成为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亟待破解的关键议题。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出发,构建“技术-任务-结构-主体”分析框架,系统剖析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实张力的实践表征、生成机制与纾解路径。研究发现,当前数字技术已深度嵌入农业生产、乡村治理、农民生活三大场域,形成了全域赋能的实践格局,同时也衍生出数字悬浮、数字负担、数字内卷、数字排斥等多重张力。这些张力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技术供给与乡村场景的系统脱嵌、高位目标与基层能力的结构落差、数字逻辑与科层体制的内在抵牾、数字治理与乡村惯习的内生隔阂共同作用的产物。对此,需要通过技术适配、任务优化、结构重塑、主体赋能协同推进,实现数字技术与乡村社会的深度耦合,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
摘 要:从乡村设施数字化、乡村经济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乡村生活数字化4个维度构建数字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探讨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户获得感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显著提升农户获得感,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及内生性检验后,该结论仍然成立。从异质性结果看,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户获得感的影响在中西部、非平原地区农户和中老年农户群体中更为明显。从机制分析结果看,数字乡村建设能通过收入增长效应和资源普惠效应提升农户获得感。从调节效应结果看,数字能力在数字乡村建设影响农户获得感中发挥正向调节效应。进一步分析表明,数字乡村建设同时提升了农户横向和纵向获得感,并对农户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样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基于此,从持续深化数字乡村全方位建设、充分释放收入增长与资源普惠的核心机制效能、聚焦农户数字能力培育以全力弥合数字鸿沟、关注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户获得感的异质性影响并差异化施策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成片开发”确立为独立征收事由,形成与公益性项目征收并行的二元结构。成片开发征收因嵌入商业开发、公共利益间接实现等属性,与传统征收规制难以兼容,从而导致标准失范。其深层症结在于制度规制的双重协同失灵:外部制度层面,征收制度与入市制度存在适用范围重叠与功能冲突;内部规制层面,成片开发征收的特殊性因套用传统征收规则而未能得到针对性规制。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实现“内外协同、分类施策”:在外部,厘清征收与入市的适用范围边界并构建公共利益审查机制;在内部,建立以农民集体同意权为核心的协商程序,以及市场化补偿为基础、增值收益共享为补充的补偿机制,从而系统提升规范正当性与治理效能。
摘 要:我国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已由政策主导迈入立法确认阶段,然因入股规则与商事法律规则衔接不畅,其制度化进程受阻。目前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面临三重制度障碍,包括“无盈利不分配”阻碍保底收益、“公司事务自决”阻碍经营限制以及“禁止抽逃出资”影响退出自由。在商事法律体系内,优先股相较普通股更具优势,其不仅能满足入股异质化需求,而且充分契合“最少受惠者”理论,可立足于类别股制度得以实现,更适宜作为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制度实现路径。构建土地经营权优先股制度方案,应通过优先分红权、特别表决权和回购请求权进行股权权能设计,实现收益稳定、经营合理及退出合法等核心入股目标;同时配套设立风险保障基金,以弥补入股潜在风险。由此,既可夯实土地入股流转法治保障,亦能激活农村资源资产效能,协同推动农民稳定增收与土地权益保护。
摘 要:闲置宅基地退出复垦的制度实践,是土地产权重构与耕地保护的法治化协同过程。当前实践面临宅基地闲置与低效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权责不清、退出复垦补偿机制不健全以及复垦质量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为实现宅基地退出、复垦与耕地占补平衡的系统协同,本研究提出系统性的实施路径:通过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与法人化来厘清权责主体;构建多元动态补偿体系来重塑激励核心;建立包含完善强制性复垦质量标准、规范多部门协同验收程序、明晰权责配置与分工协同以及运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全流程追溯在内的“四位一体”监管体系。推动宅基地退出从追求“指标流量”的短期政策工具,转向培育优质耕地资产和促进城乡融合共生的长期制度安排,从而为实现藏粮于地与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摘 要:村级治理科层化已成为中国农村基层治理转型的显著趋势,但其如何影响农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及对其作用机制的探讨尚缺乏系统的实证检验。基于J省40村的重复截面数据和A省27村的截面数据,研究发现:(1)村级治理科层化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对村干部的信任。(2)村级治理科层化通过“结果产出-过程参与-制度情境”机制作用于农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具体而言,村级治理科层化通过降低农民的腐败感知、提升选举公平感知与促进村务管理参与,进而增强其对村干部的信任;同时,这一信任效应具有明显的情境依赖性,在村庄资源禀赋较为充裕、宗族网络影响相对有限、上级控制强度较低的制度情境中增益更为充分。这些发现为理解村级治理科层化的制度效能及其作用机制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新时代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了实践启示。
摘 要: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提升农地利用质量,而农地要素市场化转型为其提供了资源高效配置的制度路径。基于“价格市场化、配置市场化、规则市场化”三维分析框架,利用2024年江苏省536户农户调查数据,实证检验农地要素市场化转型对农地利用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农地要素市场化通过价格、配置、规则作用显著提升粮食生产率,而单一流转对象对农地利用并无显著直接影响;(2)市场化转型通过“价格激励→要素投入优化”“配置效率→规模经济”“规则保障→投资稳定”三条路径提升粮食生产率,同时通过优化种植结构抑制非粮化过度发展,其中经营规模与农机投入发挥部分中介作用;(3)长期流转合约通过强化产权稳定性,显著放大市场化转型对粮食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与对非粮化的抑制作用;(4)平原地区市场化转型对粮食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强,且其对非粮化的影响方向与非平原地区存在明显差异;(5)市场化转型虽存在加剧非粮化的潜在风险,但价格机制引导下的营利性流转能实现粮食生产与经济收益的平衡,从而对非粮化的实际影响相对较小。研究构建的农地要素市场化三维分析框架,为深化农地市场化改革、提升农地利用质量与科学调控非粮化提供了经验证据。
摘 要:基于包容性共富视角,利用全国重点省份样本合作社调查数据,实证考察纵向一体化对合作社社会影响力的重塑效应及其包容性机制。研究发现:纵向一体化显著提升了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表现为社区辐射广度的拓展与在地公信力的增强;前向、后向及双向一体化均发挥显著促进作用,且双向一体化的社会效应最为突出,表明产业链整合深度与社会影响力广度之间存在正向递进关系。异质性分析表明,纵向一体化的社会影响力在村干部身份的社长与高价格风险产业中更为显著。包容性机制检验显示,纵向一体化通过知识培训、设施共享和社会网络等路径,分别从“赋能”“普惠”“联结”维度增进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链式中介效应表明,纵向一体化通过“知识培训→社会网络”和“设施共享→社会网络”链式路径间接发挥作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教育部主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主办的人文社科学术期刊。2001年1月创刊,双月刊。主要栏目有:“三农”问题研究、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农业历史与文化等。欢迎广大作者围绕乡村振兴、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粮食安全、数字乡村建设、土地资源管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撰稿投稿。 论文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或实用性,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研究热点,观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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